
十年后他成首富,我带着他不知道的女儿在送外卖
作者: 爱吃红豆沙花卷的沈二 主角: 林昭昭姜序
《十年后他成首富,我带着他不知道的女儿在送外卖》由爱吃红豆沙花卷的沈二创作,本文是一部很精彩的作品,强烈推荐给大家,尤其是爱吃红豆沙花卷的沈二的文笔很值得研究,能够将林昭昭姜序人物刻画的如此完美,小说讲的是:十年前,我是临城林家的大小姐,十指不沾阳春水,满心满眼只有那个穿廉价白衬衫的穷书生。我偷偷当掉了母亲留给我的传家翡翠镯子,凑齐了他出国留学的全部费用。他走那天,我没等来告别。等来的,是一封我从没写过的“分手信”,和父亲一巴掌甩在我脸上——“滚出林家。”十年后。他叫姜序,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三,商业帝国遍布四大洲。我叫林昭昭,城中村的外卖员,口袋里最多的时候不超过两百块。今天我接到一个大单,送餐地址:......
更新: 2026-05-31 15:47:51
章节介绍
以林昭昭姜序为主要角色的小说是《十年后他成首富,我带着他不知道的女儿在送外卖》,他们的故事牵动每一位读者,从故事内容上来说本文是精彩的,真的很佩服爱吃红豆沙花卷的沈二的写作能力.........
第2章
的画面在脑子里一帧帧闪过。
父亲铁青的脸。摔碎的花瓶。门口堆着的行李箱。
还有她站在楼梯上居高临下看着我的眼神,和现在一模一样。
但我没说话。
不是不想说,是没必要。
我把保温箱递给保安:"麻烦转交68楼前台。谢谢。"
转身就走。
"站住。"
林盈盈的声音在背后响起。
我没停。
"林昭昭,我跟你说话呢。"
皮鞋跟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近。
她绕到我前面,堵在大堂出口。
"急什么?我还没说完呢。"她理了理大衣领子,"对了,今天姜序在楼上开会,你知道吧?就是你当年的那个小男朋友——哦不,应该说是你当年甩掉的那个穷小子。"
她笑了一声:"现在人家可是福布斯第三了。你说要是让他看见你现在这副模样,会是什么表情?"
我看着她的眼睛。
很平静。
"你说完了?"
林盈盈愣了一下。
我从她身边绕过去,推开了玻璃门。
冷风灌进来,刀片似的刮在脸上。
我低头走进雪里,踩出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。
我没回头。
但我不知道的是,68楼落地窗前,有一个人正站在那里。
他的视线穿过纷飞的雪花,死死钉在我的背影上。
手里的咖啡杯被握得变了形,深棕色的液体溢出来,滚烫地淌过指缝。
他一动不动。
旁边的秘书小心翼翼地开口:"姜总,您的手——"
"查。"
他的声音很低,低到几乎听不清。
"查她这十年的所有经历。所有。"
第二章
骑电动车回城中村的路上,我的手一直在抖。
不是冷的。
好吧,也有冷的成分。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堵在胸口,上不去下不来。
十年没见林盈盈了。
十年了,她还是那副嘴脸,还是那种趾高气扬的架势。
我把车停在巷口的棚子下面,搓了搓僵硬的手指,推开了那扇掉漆的铁门。
"妈妈!"
念念从屋里跑出来,小脸冻得发红,但眼睛亮亮的。
"妈妈你膝盖怎么了?裤子破了!疼不疼?"
我蹲下来,捏了捏她的脸蛋:"没事,蹭了一下。你作业写完了?"
"写完了。"她把一张卷子举到我面前,"数学一百分。老师说我是全班第一。"
我笑了。
这一刻,什么林盈盈、什么姜序、什么福布斯,都不重要了。
念念今年九岁。
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。
从她会说话开始,每次问起爸爸,我都说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工作。
她很聪明,大概五六岁的时候就不再问了。
不问,不代表不想知道。我在她枕头下面翻到过一幅画,画上有一个长头发的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,旁边空着一块地方,用铅笔轻轻勾了一个人形的轮廓,又擦掉了。
擦得很用力,纸都起了毛。
那天晚上我躲在厕所里,把水龙头拧到最大,哭了半个小时。
关于姜序。
十年前,他是我父亲资助的寒门学子。临城大学物理系,年年第一,省级奖学金拿到手软。
他总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衬衫,袖口磨出了毛边,站在实验室的灯光下面算公式,侧脸的线条干净又锋利。
我是去实验室找同学的时候看见他的。
一眼。
就一眼。
我林昭昭这辈子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走不动道。
后来的事情,说起来很俗套。
我追的他。
千金小姐倒追穷书生,在当时的临城社交圈里炸开了锅。父亲气得摔了三个杯子,说我丢人现眼。
但我不在乎。
我给他送饭,陪他泡图书馆,帮他改论文的英文摘要。
他一开始躲我,后来默认了我的存在,再后来,会在我打瞌睡的时候把外套盖在我身上。
再再后来,他拿到了全额奖学金,可以出国读博。
但签证费、机票钱、第一个月的生活费,加起来要四十多万。奖学金不覆盖这些。
他家里拿不出一分钱。他母亲重病,家徒四壁。
我知道的那天晚上,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想了很久。
然后打开了母亲留给我的首饰盒。
里面只有一样东西:一只满绿翡翠手镯。
是母亲的嫁妆,也是她留给我唯一的遗物。
她走的时候我才八岁,她把镯子套在我手腕上,说:"昭昭,这是妈妈的命
最新小说












